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,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(chǎn)的收入額減除財產(chǎn)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,作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就股權轉讓所得而言,其應納稅所得額=股權轉讓價-股權計稅成本-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。
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價是自然人股東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(xiàn)金、非貨幣資產(chǎn)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,以其實際成交價為股權轉讓價。
股權轉讓對價為實物的,應當按照取得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,但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無憑證的,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參照當?shù)氐氖袌鰞r格核定。
對于股權代持人來說,如何合規(guī)地繳納個稅是其面臨的首要問題。根據(jù)我國稅法規(guī)定,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依據(jù)是所得來源地和所得性質。
因此,股權代持人需根據(jù)其實際所得性質,按照相應的稅率和計稅方式進行申報和繳納。
關于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的文章是由【谷騏財稅:http://m.htpfdt.cn/news/csjd/4162.html】整理或轉載,谷騏財稅提供公司注冊、代理記賬、稅務代辦、審計稅籌等專業(yè)財稅服務,為您解決代辦各種財稅疑難問題,歡迎您的咨詢!
其他代理記賬的相關內容
(顧問1分鐘內響應)
預約服務>
在線客服>
下一篇:股權轉讓所得繳納
推薦閱讀
熱門回答
精彩資訊